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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减轻城镇居民大病医疗的高额费用,从2014年1月1日开始,呼市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工作,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补充保险的互补作用,争取到2015年,大病补充保险平均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%,基本建立筹资机制合理、管理体制健全、运行规范的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制度。
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按人均30-40元筹资,其中城镇参保居民原每人每年20元的大额医疗费全部用于大病补充保险,不足部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每人10-20元的标准划入大病补充保险基金。居民本人不再另行缴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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